项目名称 “阳光助艺”文化惠民公益文化艺术辅导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济南解放路113 号 本单位
所属行业 文化活动 是否为重点项目
项目类别 文化演出、活动 投融资资金(万元) 100 万元
有效日期 2012-12-31
项目概况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15-20 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山东省艺术服务中心拟开展“阳光助艺”文化惠民工程,进行公益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活动。

(一)基本内容:面向残疾人及其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环卫工人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四类人群开展“阳光助艺”工程,举办绘画、书法、声乐、舞蹈等定向艺术培训班,免费提供学习艺术的机会。

(二)形式:1、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我单位提供师资、场地、设施设备、教材等教学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2、与各区残联活动中心结合,利用其场地和相关设施,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面向残疾人及其子女的艺术培训。3、与各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结合,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艺术培训。4、与各区环卫部门结合,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面向城市环卫工人子女的艺术培训。

(三)课程设置:拟开设书法、绘画、声乐、舞蹈课程,每班次50 课时,20人为一个班次,暑期班利用暑假时间,每周上两次课(4 课时),秋季班利用周六、周日等时间,每周上一次课(2 课时)。

(四)师资:以我单位现有在职及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主,适当外聘,需具备副高 级以上职称,常年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辅导、文艺演出工作,教学经验丰富,(五)培训目标:使接受培训的学员初步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技术要求,提高其综合素质,从中发现优秀人才和作品,进行辅导提高,争取排练出相关节目或书画作品,组织参加“十艺节”节目评选或组织作品展览。

(六)预算资金: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班,需要资金扶持。经初步测算,按照每年培训1000 人次、每人每课时20元、每人50 课时计算,共需资金约100 万元。山东省艺术服务中心根据经费情况,拟先期投入20 万元用于活动开展。经费不足部分,力争多渠道筹措。 

        合作方式——与社会各界企业有识之士广泛合作,在主题名称中为其冠名,并在整个辅导培训的各类宣传方式中为其署名宣传,包括培训后举办的比赛活动 
        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维修维护、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维护、基本教材等教学用具采购、宣传、课时费、交通费等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维修维护、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维护、基本教材等教学用

具采购、宣传、课时费、交通费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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