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唐县文化艺术中心 | ||||||||
项目编号 | SD12-E0774 | 申报单位 | 聊城市 | ||||||
项目简介 | 高唐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座落于县城中心区,北侧为城市主干道――鼓楼路,西侧与李苦禅艺术馆、文化广场相望,南侧为重要的城市景观――鱼丘湖。总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1.1亿元。高唐文化艺术中心一期工程功能分区包括:1000座剧场一个、200座剧场一个、80座剧场2个、KTV包厢10余间、1600平方米地下超市(可做咖啡厅用)等功能用房,是现代化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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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优势及市场分析 | 1、环境优势。高唐县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县城中心,紧邻文化广场和鱼丘湖,环境幽雅,远离污染,消防设施齐全,是群众文化活动的绝佳场所。2、交通区位优势。高唐县经济发展迅速,文化中心选址交通方便、地形完整,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群众文化艺术中心主要收入来源: 1、电影放映、戏剧演出等门票收入按全县49万人口计算每人每年10元消费,票房收入近500万元;2、各类娱乐设施每年收入约100万元;3、会议、展厅、培训等项目,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预计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年收入将不少于650万元。并且建成后的文化中心将成为高唐县的繁华区域,文化中心设有的商铺,会有不错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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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状及规划 | 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5000余万元,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进行外部幕墙及园林施工。 |
招商内容 | |||||||||
投资总额 | 11000万元 | 融资额 | 5000万元 | 融资性质 | 内资 | ||||
合作方式 | 合资 | ||||||||
资金用途 | 项目装修及设施采购 | ||||||||
收益预测 | 500万元/年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 ||||||||
地 址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