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现将清理审核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5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http://www.sdcaee.com/uploadfile/2018/0718/201807180205238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