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省属文化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文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文资发〔2015〕3号)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0日
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http://www.sdcaee.com/uploadfile/2019/0211/201902110938596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