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文产〔2015〕1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作为提升地区软实力和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规划引领、创新驱动和政策扶持,统筹各类资源,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淡化界限,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发展,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农业和体育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到2020年,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品和设计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增加,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成为文化产业的支柱性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山东文化特色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基本形成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设备制造业新突破。提升文化企业服务装备制造业的能力与增加生活消费品的创意设计水平并重。促进工业设计基于用户体验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设计和文化内涵开发,进一步提升实用功能和审美性。鼓励信息技术应用于工业设计领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成果评选与转化、工业设计需求发布等平台建设。设立工业设计专项资金,制定工业设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和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好鲁港工业设计洽谈会,组建鲁港工业设计室。
(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立足城市自身特色定位、历史遗产、文化传承、自然环境等提升城乡规划、建筑规划、园林、装饰的创意设计水平,严格保护各类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老城区改造尽量挖掘历史文化,保护和继承原有城市格局,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城市风貌特色。新城区规划建设应因地制宜,与城市自然环境结合,规划布局方式应多样化,切忌片面求大、求高、求洋,避免模式化、图案化布局。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协调统一,打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按照突出地方文化特色、保护传统风貌的原则,加强新农村社区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积极申报名镇名村。鼓励设计企业积极参与村镇规划设计,推广使用经济、适用、节能和体现地方特色的优秀设计方案,建设一批彰显齐鲁文化和人文形象的农村新型社区。进一步提高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等专业设计水平。鼓励建筑方案原始创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符合群众需求、延续历史文脉、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精品,避免千城一面、片面追求“新奇特怪”。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在文化遗产和传统乡土建筑富集、保存条件好的乡村和社区,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设施资源,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乡村博物馆。
(三)促进人文科技完美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的科技提升,强化信息产业的文化支撑,加强现代科技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集成应用,促进文化科技双向深度融合,形成发展集成效应。利用数字、网络、3D等高新技术提升文化创作水平、生产传播方式转变,提高文化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和文化产品、服务的高新技术含量。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动高新技术在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运用,推广舞台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虚拟技术、仿真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和新材料技术,提高出版印刷、影视传媒、文化演艺、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优秀原创动漫全产业链发展,提升我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支撑水平,动漫技术在机电一体化方面的应用,打造山东动漫品牌。提升演出场所、演出设备和演出形式的科技含量,鼓励对舞台表演进行数字化采集。推动艺术品企业研发和制作数字艺术品、有声艺术品,提升艺术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开展文化科技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非遗传承人在传承传统技艺、坚守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利用科技手段对技艺进行创新和改良。培育与数字创意相关的网络游戏、在线娱乐、电脑特技、软件设计、数字节目制作、户外新媒体等新兴业态。强化创新驱动,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培育。鼓励研发、生产文化艺术、数字化舞台艺术、广场艺术等所需要的先进设备和应用技术,打造一批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鼓励新闻出版单位和企业开发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鼓励印刷复制企业加快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出版印刷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创建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四)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以文化提升山东旅游内涵质量,以旅游传播山东文化软实力,提升文化旅游业品质,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推动城市传统历史文化要素与旅游项目融合,创意推出“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齐国故都、天下泉城、儒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华夏龙城”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带动旅游要素和基础设施集聚发展。整合现有演艺资源,鼓励运用现代高新技术,突出旅游景点的地域文化特色,进一步提升大型旅游演艺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打造我省旅游演艺品牌,形成对外品牌优势。鼓励策划文化体验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旅游项目和线路。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文化内涵,将红色旅游资源向多形态的红色旅游产品转变,拓展红色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产品文化创意开发。支持具有古村、古镇、古树、名人以及各类文化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乡村,发展乡村旅游。对大型文化遗产进行片区式、公园式和带状式保护利用。在大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程中,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创意设计,综合考虑保护展示功能、旅游价值以及遗址区人居环境。积极探索旅游景点与演艺节目整体宣传营销模式。
(五)着力推广特色农业。发挥文化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及个人工作室为农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提高农业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农村传统手工艺品的创意设计水平和科技含量,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实现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以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培育认定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和推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强行政指导和品牌宣传,组织分散农户进行产业化生产和现代市场营销,形成“公司+商标+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支持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创意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创意园,提升乡村游文化内涵。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适度开发。
(六)开拓体育产业发展新领域。以文化创意提升体育产品内涵和附加值,扩大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与规模,着力发展体育休闲健身、竞赛表演、体育会展、体育传媒、电子竞技、体育动漫网络等业态,打造集赛事观赏、休闲观光、健身娱乐、购物、吃、住一体的都市景观休闲体育产业群,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产业化,形成与文化产业相关联的综合产业链。整合文化体育资源,打造品牌节庆活动,创新文化体育节庆活动的表现形式。重点宣传推介和提升泰山国际登山节、潍坊国际风筝节等现有文化体育节庆品牌,结合民俗风情开展全民健身休闲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休闲氛围。把举办文化体育节会与多种形式的文化会展、艺术品展示拍卖、文化体育衍生产品开发及销售相结合,拉长文化体育产业链。
(七)扎实推进文化金融深度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探索适合文化企业的融资品种,创新贷款保证方式,拓宽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优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展。创新文化金融合作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加强银政企战略合作,搭建文化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担保机构直接对接的投融资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骨干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在文化企业共同投资,相互参股,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选择文化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对小型微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费让利。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机构挂牌、展示。培育和壮大省内骨干中介机构,积极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鼓励中介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主要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保险业务。推动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保险机构更广泛地选择文化创意和设计项目贷款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具有担保性质的保险业务,为文化创新工作提供风险保障。
(八)大力实施广告拉动战略。大力推进大型广告企业培育、广告品牌创建、广告创意园区建设、广告会展项目建设、广告人才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规范、改革创新发展、公益广告事业发展“九大工程”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腾笼换鸟”总体要求,做大做强广告业;通过广告推进“蓝黄战略”实施,提升企业和品牌影响力;通过广告推进“好客山东”建设,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通过广告推进“智慧山东”建设,大力发展新兴媒体;通过广告推进“海上山东”建设,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通过广告推进“文明山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设立广告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广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广告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广告品牌创建、广告改革创新。落实有关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构建广告业创新、融合、开放发展机制,拉长广告产业链条,推动广告业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广告业与实体经济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财税政策。强化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已出台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各项优惠政策,按政策规定幅度的上限执行。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符合国家政策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营造创意创新环境。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制造业、数字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产业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标准,鼓励我省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和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支持将技术优势及时转化为标准。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宣传力度,建立专利权申请注册快速通道,营造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政策、舆论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通。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原创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更多有优秀创意与设计产品的创作生产、走向市场。加大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清理力度,对其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评价,对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解决的,提出取消意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部门网站或服务窗口公开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收费情况等内容。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优先发展和积极培育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及相关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和基金会。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和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围绕国家政策调整,加强对当地创新型文化产业的调研工作,积极开发切合当地实际的创新型文化保险产品,建立相应的理赔服务流程,有效分散文化产业的项目运作风险。
(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结构布局合理、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形成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市场主体更加完善、品牌优势更加明显的现代文化产业格局。合理规划、引导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以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为主体,发掘和培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骨干企业。引导文化企业根据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活力和实力。培育我省拥有专门人才、具备较强竞争力、信誉良好的文化贸易骨干企业。扩大文化服务出口,积极培育文化服务贸易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项目。扩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服务出口,培育新闻出版服务贸易基地,以济南、青岛为重点建设新闻出版对外投资基地、数字出版跨境服务基地、国际文化贸易平台、动漫出版物国际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版权贸易、产品出口、对外投资。扩大促进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及相关服务、创意设计和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制作服务出口。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的主体作用。
(四)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以市场为主导,鼓励创意、设计类中小微企业成长,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设计服务领域,设立创意中心、设计中心,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小型微型文化企业提高增长质量和水平,向新、特、优、专、精发展。探索放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公司名称登记条件,公司名称登记和设立登记可以一并办理。允许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公司以及文化产业保险公司实行“先照后证”。除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可以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经营活动;探索完善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效果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管理倾斜。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资金引导功能,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小微文化企业持有、承兑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动性。
(五)发挥孵化器功能。支持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劳动密集型中小文化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的建设。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基地、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的,由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创业孵化,打造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鼓励以文化创意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加快建设科技型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发挥青岛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大力扶持青岛动漫游戏产业园、烟台广告创意产业园、潍坊广告创意产业园、济南软件园等科技含量高、具有孵化衍生功能的产业园区,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入驻,进一步建立集动漫游戏人才培训、动漫游戏创作研发、服务外包、动漫作品播出发行、游戏产品代理运营、衍生品设计、版权交易及展览展示等于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的运用和高科技文化产品的开发。拓展科技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应用形式和范围,丰富文化产业内容和业态。
(六)强化人才扶持。树立人才是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识,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机制,推动人才合理流动。深入实施“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选派文化产业青年管理干部赴国外学习培训、攻读专业学位。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推进文化产业职业培训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建立文化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相补充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大力引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专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和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开设文化产业课程及设立文化产业专门研究机构的高校,探索在文化企业建立教育实习基地,或与社会企事业单位联合运营,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生产力。全面推进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推动由传统的学徒制模式逐渐转向以学校培养为主的模式,培养更多具有文化创意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
四、组织协调。
建立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定期评估,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动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统计、核算和分析。规范各相关协(商、学)会、中介机构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抓好工作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10月14日